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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6日

FIBA2000年篮球规则(3)

作者 : 访客 | 分类 : 篮球规则 | 超过 830 人围观 | 已有 0 人发表了看法

第16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16.1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球队的唯一代表,可在比赛期间与记录台人员联系以获得统计资料。做此举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并且总们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16.2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以及球队的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名单交给记录员。
    16.3 至少在比赛前10分钟,双方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入的他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的姓名。同时,他们应指明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队被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16.4 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他们是被包括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交给记录员的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名单之中。
    16.5 只允许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要登记的暂停。
    16.6 允许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但不是同时两人)在比赛期间保持站立。这也适用于因任何正当原因替代他的队长。
    16.7 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需要一次替换时,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替换请求并必须立即做好比赛准备。(中国篮球裁判网版权所有)
    16.8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如果教练员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他应承担教练员的所有职责和权力。
    16.9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并且记录表内没有填入助理教练员(或后者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因任何正当原因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如果他因为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他的替补队员(作为队长的)应替代他当教练员
第五章 比赛通则
第17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
    17.l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17.2 在第二节和第2节之间,第3节和第4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
    17.3 半时间的休息时间应为15分钟。
    17.4 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5分钟的决胜期或多个这样的5分钟来继续比赛。
    17.5 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应朝向第3节和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第18条 比赛开始

    18.1 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球队(主队)应有球篮和球队席的选择权。这个选择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告诉主裁判。
    18.2 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他们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18.3 为进行第3节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篮。
    18.4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18.5 在中圈跳球,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比赛正式开始。
    第19条 球的状态

    球可能是活球或死球。
    19.1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会法拍击时。
    *罚球中,裁判员将球置于罚球队员可处理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9.2 球成死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球呈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和/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或决胜期的比赛时间时。
        *球星活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每节或决胜期比赛时间结束。
    --24秒钟装置信号已响。
    19.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如中篮算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裁判员鸣哨或比赛计时钟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仍控制着球时对方队员对他犯规,并且他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连续运动。

    第20条 队员和教练员的位置

    20.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者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罚球区的各线。
    20.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21条 跳球

    21.1 定义
    21.1.1 在球场的任一圆圈内,当裁判员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跳球发生。
    21.1.2 当双方球队各一名或多名队员用一手或两手牢牢地握在球上,以致如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球时是争球。
    21.2 规定
        21.2.1 一节或决胜斯的开始,应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21.2.2 当宣判一起争球,或当宣判一起双方犯规且其结果是跳球时,应在就近的圆圈,在所涉及的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如果有2名以上队员涉及争球,应在由裁判员所指定的高度大致相同的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跳球。
    21.2.3 在任何(除上述第21.2.l或21.2.2款)情况中(包括一个活球停留在球篮支架上时),比赛由跳球重新开始时,应在就近的圆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举行跳球。
    当导致跳球的情况发生时,这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必须是已在球场上。
    21.2.4 当跳球的就近圆圈不能被确定时,跳球应在中圈举行。
    21.3 程序
    21.3.1 每一位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他的球队本方球篮的半圆内,一脚靠近圆圈的中线。
    21.3.2 然后裁判员应在跳球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跳球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21.3.3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21.3.4 在球被合法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得离开他的位置。
    21.3.5 在球被一名非跳球队员触及、或触及地面、球篮或篮板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得抓住球或触球超过两次。
    21.3.6 在球已被合法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能在圆圈线上或超过圆圈线(圆柱体)。
    21.3.7 如果球没有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拍击,或如果球没有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而触及地面,则应重新跳球。
    21.3.8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站立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1.3.9 如果被指定的跳球队员因受伤、已达他的第5次犯规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则他的替补队员应跳球。
    如果没有有效的替补队员,由队长指定的任一队员应跳球。
    第21.3.l,21.3.3,21.3.4,21.3.5和21.3.6款的违犯是违例。
    第22条 如何打球

    22.1 在篮球中,球只能用手来打。
    22.2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球,或用拳击球是违例。
    22.3 球偶然地接触到脚或腿,或脚或腿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第23条 控制球

    23.1 当一名队员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为队员控制球。
    23.2 当某队的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或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为球队控制球。
    23.3 在对方队员控制球或球成死球或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之前,是球队继续控制球。

    第24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24.1 队员开始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并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他将球投、扣或拍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为投篮动作开始。投篮动作继续到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为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臂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纵然被裁判员认为他是在做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24.2 就腾在空中的投篮队员而言,投篮动作继续到完成该尝试(球离开队员的手)并且该队员的双脚落回地面。
    然而,当球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球队控制球结束。
    24.3 一个被认为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的犯规,根据裁判员的判断,该犯规必须发生在队员投篮尝试中他的手臂和/和身体的连续运动已经开始之后。
    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须包括队员在投篮尝试中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运动则结束。
    如果关于连续运动的标准是如上所述,则该队员被认为是在做投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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